红网时刻新闻6月2日讯(通讯员 周子熙 谭晶)5月30日,在全国“六五”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环资庭)的统筹指导下,由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茶陵县法院、茶陵县洮水水库管理局共同主办的东阳湖国家级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践调研基地签约暨授牌仪式,在茶陵县东阳湖国家级湿地公园顺利举行,该基地是湖南省首个以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司法实践基地。
揭牌仪式。
活动上,株洲中院、茶陵县法院、茶陵县洮水水库管理局共同签署《东阳湖国家级湿地公园环境资源司法实践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省法院二级高级法官、民三庭(环资庭)副庭长伍胜,株洲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石安旭等共同为东阳湖国家级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揭牌。
近年来,株洲两级法院通过增殖放流修复、碳汇实践研究、环境普法教育、生态教育研学等方式,探索建立区域内生态修复齐抓共管新模式,提升生态修复效果,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对湿地生态环境的一体保护,以司法力量守护湿地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此次活动是湖南法院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有效实施的有益探索,也是株洲两级法院探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新模式的重大举措。
据了解,东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是株洲市第二水源地,物种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集湿地科研与科普宣传教育、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防洪和发电、城市供水、观光览胜为一体,素有“湖南千岛湖”“井冈山下第一湖”“百里画廊”之美誉。
来源:红网
作者:周子熙 谭晶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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