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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2024年中小学招生政策
2024-06-08 16:36:05 字号:

株洲市天元区2024年中小学招生政策

●请各位家长在规定时间段内,错峰完成网络报名即可,报名早晚、审核早晚都与派位结果无关。

● 报名系统有自动核验功能,如您的孩子符合天元区入学条件,您上传的资料正确无误,但系统提示核验不通过,请勿焦虑。系统核验不通过的都会由人工进行二次审核确认,以真实情况为准。

● 天元区招生咨询电话是热线电话,招生季常常占线,如需咨询,请您耐心拨打,或者先查阅入学当年招生政策。

一、天元区2024年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划片图

(一)城区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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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查看大图

(二)城区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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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元区2024年中小学划片范围

(一)城区小学(请同步参考划片图)

(二)农村小学

(三)城区初中(请同步参考划片图)

(四)农村初中

三、日程安排

说明:劳动合同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与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订的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劳动合同;个体经营者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凭证代替;网络经营者可用经营资质证明及纳税证明代替。

四、入学方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其父母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入学、统筹入学或直升入学。

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新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按生源顺序依次派位。有房无户类新生根据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实行划片入学或电脑摇号派位至周边有学位的学校。无户无房类新生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

五、新生入学

(一)入学条件

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且该学生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

初中一年级: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其父母住房或就业等情况,按下列顺序进行生源排序。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其父母的户籍与房产均在天元区城区,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房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以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其父母的户籍属于天元区城区,且在株洲市城区(注:本文件中的株洲市城区指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下同)内均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以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其父母的户籍在株洲市城区以外,但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在天元区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以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为依据,报名房产所属片区学校。有多套住房的,以报名提供的住房为依据。有房无户类新生由区教育局根据片区学校保障前两类学生后剩余学位情况实行划片入学或电脑摇号派位至周边有学位的学校。

4.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其父母的户籍在株洲市城区以外,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天元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在2024年7月31日(含)前有效的天元区合法居住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插班生入学

(一)报名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其父母的户籍在天元区,且适龄儿童(少年)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15日。

(三)报名方式: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点击进入“有户有房”或“有户无房”,报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所属片区学校,在“是否插班生”选项上选择“是”,准确填写2024年秋季就读年级。

(四)派位方式:根据2024年秋季最新剩余学位情况,于秋季开学第二天,以符合条件的插班生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若片区学校剩余学位不足或没有,则由区教育局统筹派位至周边有学位的学校。

七、特殊情况入学

以下特殊情况经调查核实后,由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与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一)本区农村进城购房户(含本区农村征地拆迁户)子女新生入学。

具体指天元区农村户籍(三门镇、雷打石镇、群丰镇)小一或初一新生的父母在天元区城区购买住房且实际居住,参照有房无户类新生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网络报名。

(二)符合政策的优惠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新区(天元区)重大投资者和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区中小学校教师子女、投资建校方职工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经各有关单位审核认定后,均须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网络报名。

(三)特殊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具体指适龄儿童(少年)和其父母落户天元区城区集体单位的,或适龄儿童(少年)和其父母的户籍寄挂在天元区城区的,参照有户类于7月1日至15日进行网络报名。新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于8月下旬统筹安排入学;插班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于秋季开学第二天统筹安排入学。

(四)逾期补登。

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网络报名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如所属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八、报名方式及步骤

(一)城区学校网络报名入口仅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开放,有微信端和电脑端两种方式,推荐使用微信端报名(后续可以接收到报名系统推送的微信消息)。

1. 微信端报名步骤:家长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株洲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点击左下方的“报名入口”——跳转至“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点击“公办报名”——点击“天元区”——点击“公办小学报名”或“公办初中报名”——点击选择相应的学生类别——前三类新生、直升生与插班生点击进入对应划片学校后填报信息,无户无房类新生直接填报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2.电脑端报名步骤:家长在电脑浏览器中进入“株洲教育网”,点击“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图标,其余步骤同上。

(二)考虑农村学校实际情况,我区农村学校暂不启用网络报名,由新生家长到学校现场报名,经农村学校和区教育局审核后,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系统。农村学校新生现场报名时间和要求,由各农村学校自行合理确定,并提前在校门外公示告知新生家长。

九、报名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性质、周期要求。作为入学依据的不动产登记产权人仅限于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不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交房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房屋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

天元区城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业主的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如果自2021年1月1日起,该套房产已用于原房主子女申请学位,则自其报名入学小学六年后二手房业主子女方能再次享受小学入学指标;自报名入学初中六年后二手房业主子女方能再次享受初中入学指标。在此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户籍迁入时间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其父母的户籍须在2024年6月30日(含)前迁至符合条件的天元区城区房产上。

(三)信息资料上报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招生入学时间要求。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对该学区学位的自动放弃。

十、工作要求

(一)统一报名方式。落实全省中小学新生入学“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使用统一的平台进行招生,从报名、审核、录取到派位,全部在同一平台中完成。考虑农村学校实际情况,我区农村学校暂不启用网络报名,在规定时间段(见各校门外公示)接受家长现场报名,经农村学校和区教育局审核后,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系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未经招生平台完成招生流程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二)加强政策宣传。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大力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每位教师、家长、学生知晓招生政策。学位紧张的学校要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三)坚持均衡编班。按照标准配置班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均按株洲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在报名系统统一按照男女比例由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学校均衡配置师资。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杜绝出现56人(含)以上大班额。

(四)严禁违规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招生报名费、资料费、押金等;严禁任何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在职教师替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生源,或者向招生学校和机构提供学生信息;严禁向外地招生学校提供生源信息,组织学生参加考试;严禁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禁将片区学位挤占用来择校或跨片区招生。

(五)严格规范收费。严格执行行政部门审批的相关收费文件,坚决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来源:株洲教育

作者:株洲教育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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