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28日讯(通讯员 刘依)“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电子送达平台向您发送权利义务告知书,请通过我院微信公众号电子送达专栏查看并签收!”随着“叮!”的一声短信提醒,已取保候审但在异地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用不到两分钟的时间便完成了数字化送达告知确认、电子签名等步骤,成功实现了法律文书的精准送达和远程签收。
12月24日,石峰区人民检察院部署的法律文书电子送达平台上线,确保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收到法律文书,保障其法定权利,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捷阳光司法机制,此举为全市电子送达应用程序上线运行的“首创”。
传统的法律文书送达,一般需要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受理后三日内完成,或者以检察专递的方式将文书邮寄至当事人居住地,这就常遇到文书未收到或无人签收的情况。而随着网络犯罪形式的不断变化和急速增长,传统的告知方式给异地当事人签收法律文书带来不便。
现阶段,电子送达不仅使检察人员逐渐从繁琐的文书邮寄工作中解放出来,而且减少了异地当事人来回奔波的各项成本,实现了检察办案文书送达事务的智能化、规范化、高效化。检察人员可线上将法律文书送达至当事人手中,适用电子送达的法律文书包括各类非涉密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关注公众号便可查阅下载送达的法律文书,输入个人信息后进行验证,验证码有效期仅24小时,在保证便捷性的同时兼顾个人信息安全。
下一步,石峰区检察院将持续完善系统平台,积极推广并优化数字化送达方式,着力探索电子送达与“两微一端”深入结合的模式,结合取保候审监督等工作,提升送达的文书适用率和对象覆盖度,打造文书送达高效新模式。
来源:红网
作者:刘依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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