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14日讯(通讯员 陈勇)“现在出发,统一行动!”12月12日,随着一声令下,由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的“集中查扣车辆”行动,持续吹响“百日攻坚”执行号角。
“发现被查封车辆在长江北路某小区停车场,请法院立即派人前往。”原告株洲某物业管理公司与被告陈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某某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执行立案后一直未发现其行踪。
执行干警查扣车辆。
收到申请人发来的被执行人车辆线索后,法院执行干警遂直奔目的地,并经核查、信息比对,确认该车辆系被执行人陈某某车辆,最终成功扣押。
从定位目标车辆位置到成功扣押车辆,全程花费不到1小时。第二天,该案双方当事人和解结案。
“你们凭什么扣押我的车!”位于株洲大道附近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天元区法院执行干警扣押被执行人的轿车时,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肖某某激动地说道。
肖某某因与陈某的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主持调解后,一直未履行偿还陈某借款本金及利息义务,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作为被执行人,你既没有向法院报告财产,也未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现依法扣押你的车辆……”面对被执行人的质疑,执行干警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后,被执行人化对抗为理解,主动交出钥匙,配合执行,车辆得以顺利拖走。
“车辆已扣押到位,下一步将拍卖被扣押的车辆进行以偿还债务。”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李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总算是能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了,终于能给申请执行人一个交代了。”执行法官董法官说道。
正在阅卷的董法官突然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得知李某某的轿车下落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前往扣押车辆。到达执行现场后与被执行人李某某进行耐心沟通,劝说其主动配合车辆扣押工作,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
最终,李某某迫于执行压力,主动配合执行干警工作,顺利完成车子的扣押。该案从接到线索到执行完毕仅用一天时间。
查人找物一直是人民法院执行的难点,天元区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充分发动群众查人找物的作用,切实运用好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属性,形成社会监督、快速处置的内外合力。
来源:红网
作者:陈勇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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