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6日讯(通讯员 蔡澄)她,身材娇小,清秀文静,看上去甚至有点柔弱;她,伶俐干练,刚柔相济,说话入脑入心,办案风风火火;她就是文姝婷,1976年出生,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天元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文姝婷。
1997年大学毕业后到天元区法院工作至今,扎根于审判岗位第一线,从书记员到审判员,文姝婷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谱写着审判工作正义的华章,用自己的真情和行动,践行着对法官事业始终如一的追求。
“公心”:明辨法理担道义
在办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中,因事发路段没有监控,交警部门无法判定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通过熟人打招呼,想在事故中少承担赔偿责任,文姝婷严词拒绝了说情者,同时给其详细说明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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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来到事发现场,与交警部门一起勘验,经过多方调查,最终认定双方在此次事故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判决发出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
文姝婷既是一名审判一线的法官,同时也是年幼儿子的母亲。2012年7月一天下午,她如期开庭审理一起邻里间的人身伤害侵权赔偿纠纷。由于该案赔偿金额不大,双方又曾是邻居,文姝婷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真诚与执着,在原、被告之间搭起了一座理解的桥梁,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中达成了调解。看着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时,猛然抬头,发现窗外漆黑一片,已是晚上7点多钟。
“诚心”:春风化雨止干戈
“群众利益无小事,法官面前无小案。”文姝婷始终认为,“要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就不要放弃一丝调解的希望”。
审案时,文姝婷总是坚持“能调解,就不判决”,尽力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促成他们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彻底平息纷争。近年来,经她办理的案件大多以调解方式结案,每年案件的调、撤率均居全院前列,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细心办案。
民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为密切,处理的案子无不表现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死者因意外死亡,遗留了大量财产,死者的现任妻子与子女因财产分配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分割未果,故诉至法院。
文姝婷了解案情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的多次沟通,一边宣讲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一边从家庭伦理道德和传统美德进行劝说。最终在她多番努力和温情调解下,双方不再坚持己见,在互谅互让中达成调解协议。
“热心”:司法为民显真情
在案件审理中,文姝婷坚持认真妥善审理民生案件,着重保护老人、妇女、儿童、退休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障人士、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调解判决结案后,不忘释法析理,催促义务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确保弱势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快速实现。
5元、10元、20元、50元主动掏钱,不知有多少次,面对身陷困境、孤立无援的当事人,文姝婷解决他们的一顿饭、一趟路费,为他们申请减免诉讼费用……
“清心”:刚正不阿捍天平
公正办案,清正廉洁是根本。文姝婷的人生格言是:“法律天平,永远不容玷污!”面对各种诱惑,她从不心动。
有一次,文姝婷不在家时,案件当事人通过熟人带路送来了烟、酒等礼物,回家知道后被她连夜退了回去。第二天刚上班,她立即把当事人请到办公室,跟他讲明审案的公正原则和法官的职业纪律。说得当事人既惭愧又感动,最后当事人握着文姝婷的手说:“把案子交给你这样的法官,我放心,我也服!”
赠送锦旗。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文姝婷的辛勤付出赢得了当事人对她的高度信赖和评价,也赢得了组织和同事们的赞许,她曾多次被评为法院优秀干部、办案能手。面对荣誉,她坦诚而谦虚地说:“我只是一名普通的法官,所做的一切也都是自己应该做的。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仍需努力。为了所热爱的审判事业,我还会执着地走下去。”质朴的话语,蕴含着她对法院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和执着追求,也饱含着她对法官这一崇高职业无悔的选择。
来源:红网
作者:蔡澄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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