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2月24日讯(记者 苏莉雅 通讯员 尹志华 杨浩)2月24日,记者从株洲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目前全市已全面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增强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提升基金的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特别是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的负担。
株洲市民中心医保业务办理窗口。
据了解,株洲已从202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能享受到职工统筹基金报销待遇。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随着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实施,从今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计入也有所变化。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职工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依据相关改革规定,全省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统一暂定为75元/月。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由配偶、子女、父母共济使用。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淼清表示,目前全市医疗机构已全方位做好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服务。在就医时,参保人员提供社会保障卡或者是身份证,就可以无缝对接享受职工统筹基金报销待遇。
来源:红网
作者:苏莉雅 尹志华 杨浩
编辑:任欣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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