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31日讯(通讯员 陈晓明)近期,株洲市交通运输局重拳出击,连续查处一批突出典型案例。在此公布三起案件,达到警示教育的社会效果。
案例一:
2023年6月21日,易建文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驾驶湘B31P13车辆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起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3年6月24日,株洲欣达货运有限责任公司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何海龙驾驶湘BA3774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其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其处以5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3年7月11日,陈兵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湘BA0225号货运车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起处以5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改正。
来源:红网
作者:陈晓明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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