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21日讯(通讯员 谷经华 邓丽娟)7月20日,株洲市交通事务中心组织各县市区交通事务中心、城郊公路养护中心相关人员,开展了公路路产路权保护业务培训。
路产路权保护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公路管理部门的权利,也是市编委赋予公路部门的职责。此次培训采取政策梳理与交流探讨相结合的形式,主要学习了法律法规和违法典型案例。与会人员还就工作中的难点进行深入研讨,并分享经验做法。
该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文忠于强调,路产路权保护法律有规定,部门有职责。尽管公路部门只有事务性职能,没有行政处罚权,但我们仍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加大巡查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保护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办好“人民满意交通”,为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贡献公路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谷经华 邓丽娟
编辑:颜洪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