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18日讯(通讯员 王悦 蒋东辰)近日,株洲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涉嫌侵犯“炎陵黄桃”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炎陵县炎陵黄桃产业协会举报,荷塘区某超市在销售“炎陵黄桃”,而此时“炎陵黄桃”还暂未成熟上市,该超市销售的“炎陵黄桃”又是从何而来呢?
经查,该超市在其二楼生鲜区以“炎陵黄桃”标签售卖的黄桃实际产地为湖北三湖,“炎陵黄桃”销售区标签产地却为湖南长沙,销售区标签、磅秤标签、产地信息不一致。根据炎陵黄桃产业协会出具的“产品未授权声明”证明,该批次黄桃经鉴定为假冒“炎陵黄桃”,属于侵权商品,涉嫌侵犯“炎陵黄桃”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超市现场更改销售区标签名称,并依法立案查处。
据悉,“炎陵黄桃”产自于湖南炎陵,2016年核准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炎陵黄桃”仅限于炎陵县境内种植的“锦绣”品种,全域实行标准化生产销售。经炎陵黄桃产业协会授权许可,方可使用“炎陵黄桃”商标。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炎陵黄桃”时,请选择正规的水果经销商或水果店,并认准注册“炎陵黄桃”商标,在“炎陵黄桃”的上市季节(7月中旬-8月下旬)购买。在消费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
来源:红网
作者:王悦 蒋东辰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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