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服务范围的药店。
红网时刻新闻6月7日讯(记者 聂千川 通讯员 杨浩)6月7日,从株洲市医疗保障局传出消息,已与61家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株洲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补充服务协议》,将其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服务范围。
去年10月,株洲市在全省率先启动职工门诊统筹共济改革,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分布广泛、购买方便的特点,将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服务范围,鼓励有条件的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提供药品配送上门等便民服务。
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业务的定点零售药店,政策范围内不设起付线,按70%比例支付,在职职工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不计入职工医保年度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人必须凭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电子处方流转中心提供的电子处方、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或纳入协议管理的省卫健行政部门审批的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且符合支付范围的费用,才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株洲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王皎琦表示,对全市已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定点零售药店将严格处方管理,加强政策培训,谨慎开展门诊统筹业务,确保将相关红利政策落实到位,让参保人在家门口方便快捷地享受到医保服务。
来源:红网
作者:聂千川 杨浩
编辑:任欣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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