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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区2023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发布
2023-06-10 12:29:10 字号:

天元区2023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发布

一、天元区2023年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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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区公办小学划片范围

请同步参考《天元区2023年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划片图(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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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区公办初中划片范围

请同步参考《天元区2023年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划片图(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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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中小学划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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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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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劳动合同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与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订的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劳动合同;个体经营者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凭证代替;网络经营者可用经营资质证明及纳税证明代替。

三、入学方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其父母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入学、统筹入学或直升入学。

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新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按类别顺序依次派位。有房无户类新生根据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实行划片入学或电脑摇号派位至周边有学位的学校。无户无房类新生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

四、新生入学

(一)入学条件

入读天元区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且该学生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

入读天元区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入学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其父母住房或就业等情况,按下列顺序进行生源排序。

1.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的户籍与房产均在天元区城区,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房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2.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的户籍属于天元区城区,且在株洲市城区(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含原云龙示范区,下同)内均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3.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在天元区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在株洲市城区以外,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为依据报名。其中,有多套住房的,以报名提供的住房为依据。有房无户类新生由区教育局根据片区学校保障前两类学生后剩余学位情况实行划片入学或电脑摇号派位至周边有学位的学校。

4. 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的户籍均在株洲市城区以外,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天元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在2023年7月31日(含)前有效的天元区合法居住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插班生入学

(一)报名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户籍在天元区,且适龄儿童(少年)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至7月15日

(三)报名方式: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按户籍所属学校进行网络报名。

(四)派位方式:根据2023年秋季最新剩余学位情况,于秋季开学第二天,以符合条件的插班生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若片区学校剩余学位不足或没有,则由区教育局统筹派位至周边有学位的学校。

六、特殊情况入学

以下特殊情况经调查核实后,根据学位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一)本区农村进城购房户(含本区农村征地拆迁户)子女新生入学。

具体指天元区农村户籍(三门镇、雷打石镇、群丰镇)小一或初一新生的父母在天元区城区购买住房且实际居住,参照有房无户类新生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网络报名。

(二)符合条件的优待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市区两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高新区(天元区)重大投资者子女、高新区(天元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区属公办学校教师子女、投资建校方职工子女等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经各有关单位审核认定后,均须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网络报名。

(三)特殊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新生入学。

具体指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落户天元区城区集体单位的,或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户籍寄挂在天元区城区的,参照有户类新生于7月1日至15日进行网络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于8月下旬统筹安排入学。

七、报名方式及步骤

网络报名有微信端和电脑端两种方式,推荐使用微信端报名(后续可以接收到报名系统统一推送微信消息)。报名入口仅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开放。

(一)微信端报名步骤:

家长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株洲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点击左下方的“报名入口”——跳转至湖南政务服务网个人用户登录页面,家长或学生进行登录或注册——登录成功后重新进入“报名入口”,跳转至“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点击“公办报名”——点击“天元区”——点击“公办小学报名”或“公办初中报名”——点击相应的学生类别——前三类新生点击进入对应划片学校后填报信息、无户无房类新生直接填报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二)电脑端报名步骤:

家长在电脑浏览器中进入“株洲教育网”,点击“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图标,其余步骤同上。

(三)符合条件的插班生报名: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具体报名步骤同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点击进入“有户有房”或“有户无房”,选择插班生本人户籍对应的片区学校后,在“是否插班生”选项选择“是”,准确填写2023年秋季就读年级。

八、报名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性质、周期要求

入学报名提供的房产产权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单独拥有或共同拥有,交房时间须在2023年12月31日(含)前,房屋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

天元区城区范围内的二手房(含继承、赠予的房产),如果自2021年1月1日起已用于原房主子女报名入学,则自其报名入学小学六年后二手房业主子女方能申请报名入小学,自报名入学初中六年后二手房业主子女方能申请报名入初中。同一业主的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

(二)户籍迁入时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的户籍须在2023年6月30日(含)前迁至自己名下的天元区城区房产上。

(三)信息资料上报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为孩子报名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招生入学时间要求

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放弃学位后区教育局不再予以安排。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报名方式。义务教育学校使用全市统一的平台进行招生,从报名、审核、录取到派位,全部在同一平台中完成。我区农村学校在规定时间段接受家长现场报名,由区教育局审核后将农村新生名单录入报名系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未经招生平台完成招生流程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二)坚持均衡编班。按照标准配置班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均按株洲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在报名系统统一按照男女比例由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学校均衡配置师资。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杜绝出现56人(含)以上大班额。

来源:红网

作者:天元教育

编辑:胡芳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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