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网时刻新闻10月15日株洲讯(记者 聂千川 实习生 陈韵宇 通讯员 郭淑珍 )10月15日,记者从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破解土地供需矛盾,株洲市出台三项低效用地再开发配套政策,以制度创新激活存量土地资源,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本次出台的政策包含《株洲市加强储备土地过渡性利用工作指引》《株洲市关于促进低效工业用地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株洲市支持供而未用土地迭代开发若干措施》三份文件,聚焦储备土地管护利用、低效工业用地提质、供而未用土地盘活三大现实难题,坚持问题导向,推出多项改革创新举措。
针对储备土地闲置问题,《株洲市加强储备土地过渡性利用工作指引》创新打破上位法临时利用期限约束,设置短期出租≤5年、长期租赁5至20年双轨模式,长租可依规续期、申请转为出让,还可办理不动产登记、转租抵押。同时优化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项目简化规划许可手续,设置历史遗留项目6个月补办窗口期,合规完善手续可免予处罚,补齐存量项目处置短板,拓宽储备土地中长期合规利用路径。

在低效工业用地转型升级方面,政策破除工业用地单一用途限制,在工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50%前提下,支持土地混合利用与合理用途转换。放宽分割转让条件,允许按幢、层、间分割登记转让,最小分割单元不低于300平方米,缓解中小企业拿地难、分割难痛点。创新推行带抵押挂牌、府院联动处置查封土地模式,打通司法查封土地盘活堵点。优质产业项目可按基准地价70%确定出让底价,过渡期利用免收土地收益,切实降低企业盘活成本,同时实行双合同监管,严禁借政策开展房地产开发,守住产业发展底线。
针对供而未用土地开发难、闲置处置难痛点,《株洲市支持供而未用土地迭代开发若干措施》创新推出迭代开发模式,支持建设非永久性、可拆除重建项目,土地权属单位或授权租赁方可作为建设主体。迭代开发相关规费按当期建设面积计缴,后期拆除时配套费可按规定抵扣,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在禁止住宅开发前提下拓宽用地兼容范围,同时严格落实结构、消防、环保安全管控要求,打通迭代开发转正式开发通道,从源头上减少闲置土地产生。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系列政策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存量盘活工作部署,兼顾改革创新与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流程、优化要素配置,为保障产业发展空间、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来源:红网
作者:聂千川 陈韵宇 郭淑珍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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