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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区公开曝光3起消防领域典型案例
2026-05-25 11:30:02 字号:

渌口区公开曝光3起消防领域典型案例

2026年1至5月,渌口区消防救援局查处了一批消防领域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为强化警示震慑现公开曝光3起典型案例:

典型违法行为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逾期未改

2026年1月13日,渌口区消防救援局对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管理的蓝谷小镇小区二期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渌口区消防救援局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届满复查时,该小区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问题仍未整改。

上述案例涉嫌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2026年5月6日,渌口区消防救援局依法立案调查。

典型违法行为二: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2026年4月16日,渌口区消防救援局对株洲渌南置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株洲渌口科创产业园项目标准厂房三期进行转办函的核查时,发现该单位多栋消火栓泵、喷淋泵、备用柴油发电机不能正常启动;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管网无水,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无水,不能正常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区域控制器、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反射板不能正常使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信号线未接入控制器,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上述案例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26年4月20日,渌口区消防救援局依法立案调查。

典型违法行为三:动火作业未采取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2026年4月13日,渌口区消防救援局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文某在电动车销售店进行电焊操作,现场未采取消防安全防护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渌口区消防救援局给予文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上述3起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悬空、隐患排查整改走过场、法治意识薄弱等突出问题。请各单位、各商户及广大居民要以案为鉴,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绷紧消防安全之弦,切勿心存侥幸!

来源:渌口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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