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水文预报预测、江河水位情况,依据《株洲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究决定:自5月13日17时00分,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目前我市正处降雨集中期,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和雨水情变化,继续强化山洪和地质灾害、中小型水利工程和病险水库、中小河流洪水、城镇内涝、涉水基础设施等防御防守措施,做好堤防巡查排查与退水期堤防防守管护工作,确保度汛安全。
株洲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
来源:株洲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作者:株洲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聂千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