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一至九年级学生放春假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等十一部门3月26日印发的《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实施春秋假制度的通知》(湘教发〔2026〕10号)的要求,湖南省中小学生2026年春季学期的春假⼀般在4-5⽉,按2-3天安排。同时,提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做好假期托管服务、丰富学生假期活动、强化假期安全保障”等四点保障措施。
经研究决定:全市的一至九年级学生4月7日(周二)、4⽉8日(周三)放春假。同时,和清明假期(4月4日、5日、6日)衔接形成五天的小长假。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向属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按照湘教发〔2026〕10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来源:株洲市教育局
编辑:苏莉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