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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茶陵对这些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2026-02-11 09:17:07 字号:

春节期间,茶陵对这些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茶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春节期间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免予处罚的通告

为营造瑞气祥和、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茶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2026年2月11日0点(农历二十四)至3月3日24点(元宵节)实行人性化管理,对以下不影响交通且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一、因不熟悉城区道路状况,未按导向车道行驶的。

二、因不熟悉城区道路状况,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含禁区)行驶的。

三、小型汽车超速但未达20%的。

四、驾车时未系安全带、接打电话、不礼让行人等经提醒后改正的。

五、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允许小型汽车在各大超市、菜市场、临街商铺以及居民小区周边有条件的道路,顺行单排有序停放(交通街等严管路段,交警现场劝阻后拒绝驶离的除外)。

同时,将继续加大对酒醉驾、超员、违法载人(尤其是三轮车和货车)、闯红灯、超速行驶、“飙车炸街”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支持配合,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出行环境。

茶陵交警恭祝全县人民春节快乐、一路平安!

茶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10日

来源:茶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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