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停车难”“停车乱”难题,顺应群众呼声期盼,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分时段向社会免费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现通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除涉密单位、公检法、学校(含幼儿园)、医院、消防救援大队、武装部、金融保险机构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物资的场所外,其他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二、开放时段
(一)春节开放:2026年2月10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24日(正月初八),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全天免费开放。
(二)节假日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全天免费开放。
(三)工作日夜间开放:工作日期间,每日18:00至次日7:30实行登记免费停放,车辆须于次日7:30前驶离。
三、管理要求
(一)各机关事业单位应加强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引导、登记,不得擅自取消或限制开放。
(二)各机关事业单位应提前规划车位,施划标线。外来停放车辆须服从现场管理,按序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及专用泊位。
(三)免费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位)属于公益性停车场地,仅提供停车泊位,不承担车辆被盗、事故损毁等所致法律责任。
(四)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不得驶入单位停车场,违规进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自行承担。
(五)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的机关事业单位予以通报。
各乡镇(街道)参照管理。
四、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茶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面向社会免费开放名单
2.茶陵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保障房小区停车场面向社会免费开放名单
茶陵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8日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
编辑:苏莉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