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测,受不利气象条件、污染传输叠加本地污染排放影响,株洲市2026年1月23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月24日19时0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为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压实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执法监管效能,坚决纠治预警期间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拒不执行应急减排要求等突出问题,现公开曝光第四批未落实重污染管控措施典型案例。
案例一:石峰区株洲市某机车配件厂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案
1月26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石峰区株洲市某机车配件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机械加工,橙色预警启动以来,未按橙色预警应急减排要求落实喷涂、烘干工序停止作业。依法对烘干房、喷气枪气源开关予以查封。

案例二:芦淞区株洲某橡胶实业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案
1月26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株洲某橡胶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橡胶零件制造,未按橙色预警应急减排要求落实涂胶、干燥、硫化成型、烘干等涉VOCs工序停止作业。依法对硫化工艺控制电气柜予以查封。

以上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时未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仍进行生产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依法下达了查封决定书,对其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生产设施、设备实施了查封。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聂千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