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3日深夜23时35分,茶陵县应急管理局接秩堂镇紧急上报:在日常安全巡查中,发现张某某驾驶厢式货车正在一居民区民房外卸运烟花爆竹,现场安全风险极高。接报后,县应急管理局迅速组织执法力量赶赴现场,并远程联动属地政府、派出所、村组等先行稳控,防止事态扩大。

执法人员到达后,立即对涉事烟花爆竹零售店店主进行现场问询,严肃告知其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初步核查,现场共查获烟花爆竹约150件。事发地点位于居民区中心,人口密集,严禁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县应急管理局随即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全部烟花爆竹予以查扣,并对涉事零售店的经营(零售)许可证采取暂扣措施。执法人员全程规范取证,固定影像、笔录等证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置。
市应急管理局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烟花爆竹的运输必须取得相应资质,使用专用车辆,严格按照审批路线行驶;存储必须在专用仓库内进行,严禁在住宅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内非法存放;所有零售网点须持证经营,不得超量储存、不得异地配送、不得擅自设点卸货。
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隐患与非法行为,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且在查实举报内容之后按规定给予奖励。
来源:株洲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曹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