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烟花爆竹全链条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警示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现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震慑。
典型案例:茶陵县某商贸公司非法营运案
茶陵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在危货运输车辆未办理复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已申请停运的危货车辆从事烟花爆竹运输,构成非法营运。株洲市交通运输局通过“三客一危”动态监管平台发现该违规线索后,第一时间调度茶陵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落地核查,执法人员现场查扣涉案车辆,固定违法证据,并依规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该危货车辆登记所有人为某危货运输公司。2025年9月,因业务调整,该车辆向交通运输部门申请报停,明确需要经复运审批后方可恢复营运。2026年2月春节期间,茶陵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在该车辆未办理复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安排驾驶员驾驶该停运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其中2月28日违规运输80件烟花爆竹配送至零售商。茶陵县公安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于2026年4月30日对茶陵县某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 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查处后,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危货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违法问题梳理内部管理漏洞,完善危货车辆停运、复运报备内控流程;同时将该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在日常行业检查、动态视频抽查中加大频次,并在同类运输企业中开展行业风险提示,引导企业严守危货运输合规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停运车辆违规营运行为。
普法警示:这些行为一律严查
烟花爆竹属于高危易燃易爆物品,全市持续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综合治理,坚持从严监管、全域防控、露头就打。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均属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没收物品、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企业和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烟花爆竹安全秩序。
来源:时刻新闻
编辑:曹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