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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关于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2-11-05 16:15:43 字号:

株洲关于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各园区,各相关企业:

当前是我市防控住新冠肺炎病毒稍纵即逝的窗口期。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尽快切断传播链,以最小代价夺取疫情防控的胜利,根据11月4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静默管理规定。各企业要按照《关于延长静默管理时间的通告》(株疫防指告〔2022〕12号)规定和要求,从即日起到疫情管制解除前,对员工的生产生活实行闭环管理。已经在厂的员工,严禁再出厂,企业要安排好员工的食宿;没有进厂的员工,严禁再进厂;企业达不到闭环管理条件的,暂停生产经营。涉及国计民生、军工等产品生产供应的重点企业,也必须按照闭环管理标准进行管理。

二、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人员“三台账”(扫码、核酸检测、外来车辆及人员登记台账),做到“三查验”(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守进厂防线。各区县要充分考虑企业闭环管理的实际需求,对实际上班人员超300人的企业,由就近网格社区设置核酸采样专场和专门通道,做好全员核酸采样服务,确保应检尽检。各企业要加强对员工健康上岗、消毒安全、防护物资供应、货物出入、员工就餐住宿、疫情应急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严禁串岗扎堆,严禁人员聚集,严禁堂食用餐,全面筑牢安全防线,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三、切实加强督促指导服务。各县市区、各园区要加强对辖区企业的指导服务,督促并指导企业按要求落实厂区消杀、人员管控等措施,帮助企业做好核酸检测、防控物资供应等工作,积极收集和协调解决企业物流运输、闭环管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重点保障在厂员工的生活物资供应。对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按程序上报市指挥部防疫物资保障和企业服务组。对因落实防控措施不力、督促不严而引发的系列后果,将提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多用一分心就少一分险。各单位、各企业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绷紧绷牢疫情防控弦,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众志成城,努力构筑疫情防控的人民防线,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作出应有贡献。

中共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防疫物资保障和企业服务组

2022年11月5日

来源:中共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防疫物资保障和企业服务组

作者:中共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防疫物资保障和企业服务组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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