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林狸。
红网时刻新闻8月23日讯(通讯员 李航)8月22日11时30分,醴陵市森林公安局接群众求助,在醴陵电信大楼附近发现一只不明动物,似猫非猫,似狸非狸,体形不大,攻击性却很强。
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小家伙”很是警觉,看到众人围观,在树上上蹿下跳,民警拿来了网兜、箱子等工具,小心翼翼地将其捕获。
经初步判断,这只外形神似“豹子”的小家伙原来是一只斑林狸,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于小型肉食动物,一般生活在远离人群的林区。民警判断其大概率是头天晚上追踪鼠类等猎物时,从附近山林误入城区。
民警通过仔细检查,未发现有其它伤病情形,活动能力正常。目前,森林公安局已将斑林狸移交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
民警提醒,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任何擅自猎捕、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市民如遇野生动物闯入生活区域,不要惊慌,不要伤害它们,应及时报警,由专业人员救助。
来源:红网
作者:李航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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