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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发布
2022-06-17 22:04:47 字号:

天元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发布

一、天元区2022年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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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区公办小学划片范围

请同步参考《天元区2022年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划片图(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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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区公办初中划片范围

请同步参考《天元区2022年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划片图(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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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中小学划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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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入学方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入学、统筹入学或直升入学。

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新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按类别顺序依次派位。有房无户类新生根据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实行划片入学或电脑摇号派位至周边有学位的学校。无户无房类新生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


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

(一)入学条件

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且该学生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入读天元区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入学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房或就业等情况,按下列顺序进行生源排序。

1.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均在天元区城区,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2.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天元区城区且在株洲市城区内(注:株洲市城区指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经开区等五区,下同)均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3.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天元区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在株洲市城区以外,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为依据报名。其中,有多套住房的,以报名提供的住房为依据。有房无户类新生由区教育局根据片区学校保障前两类学生后剩余学位情况实行划片入学或电脑摇号派位至周边有学位的学校。

4. 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株洲市城区之外,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天元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天元区合法居住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公办中小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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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劳动合同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订的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劳动合同;个体经营者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凭证代替;网络经营者可用经营资质证明及纳税证明代替。

(四)公办中小学报名方式及步骤

网络报名有微信端和电脑端两种方式,推荐使用微信端报名(后续可以接收到报名系统统一推送微信消息)。报名入口仅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开放。

(一)微信端报名步骤:家长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株洲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点击左下方的“报名入口”进入“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点击“公办报名”——点击“天元区”——点击“公办小学报名”或“公办初中报名”——点击相应的学生类别——前三类新生点击进入对应划片学校后填报信息、无户无房类新生直接填报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二)电脑端报名步骤:家长在电脑浏览器中进入株洲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点击“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图标,其余步骤同上。

(三)符合条件的插班生报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具体报名步骤同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点击进入“有户有房”或“有户无房”,选择插班生本人户籍对应的片区学校后,在“是否插班生”选项选择“是”,准确填写2022年秋季就读年级。


四、插班生入学

因天元区城区学校非起始年级的班级均达到或临近班额上限,城区公办中小学校仅接收天元区城区户籍儿童(少年)转学插班。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文件中的转学规定:“转入学校如果学位已满,义务教育阶段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安排。”区教育局将严格执行此规定,坚持不出现“大班额”原则,根据秋季最新学位情况于秋季开学第二天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插班生入学。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7月15日

报名方式: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五、特殊情况入学

以下特殊情况经调查核实后,根据学位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一)本区农村进城购房户(含本区农村征地拆迁户)子女新生入学。具体指天元区农村户籍(三门镇、雷打石镇、群丰镇)小一或初一新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天元区城区购买住房且实际居住,参照有房无户类新生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网络报名。

(二)符合条件的优待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市区两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高新区(天元区)重大投资者子女、高新区(天元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区属公办学校教师子女、投资建校方职工子女等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经各有关单位审核认定后,均须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网络报名。

(三)特殊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新生入学。具体指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落户天元区城区集体单位的,以及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寄挂在天元区城区的新生入学,参照有户类新生于7月1日至15日进行网络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于8月下旬统筹安排入学。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自愿报名申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成功派位民办学校且家长缴费确认入学后,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的摇号,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派位。

(二)房屋产权性质、周期要求

入学报名提供的房产产权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单独拥有或共同拥有,交房时间须在2022年12月31日(含)前,房屋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

天元区城区范围内的二手房(含继承、赠予的房产),如果自2020年1月1日起已用于原房主子女报名入学,则自其报名入学小学六年后二手房业主子女方能申请报名入小学、自报名入学初中三年后二手房业主子女方能申请报名入初中;自2021年1月1日起已用于原房主子女报名入学,则自其报名入学后六年后二手房业主子女方能申请中小学报名。同一业主的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

(三)户籍迁入时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前迁至自己名下的天元区城区房产上。

(四)信息资料上报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孩子报名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后果由报名申请人自负。

(五)招生入学时间要求

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放弃学位后区教育局不再予以安排。


七、招生工作要求

(一)统一报名方式。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必须使用全市统一的系统进行报名、审核、录取。我区农村学校在规定时间段接受家长现场报名,由区教育局审核后将农村新生名单录入报名系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

(二)坚持均衡编班。按照标准配置班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均按株洲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在报名系统统一按照男女比例由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学校均衡配置师资。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杜绝出现56人(含)以上大班额。


来源:时刻新闻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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