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23日讯(通讯员 崔林)5月19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在全省率先出台《株洲市生态环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轻罚、免罚实施意见(试行)》,通过在生态环境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不断优化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项政策规定了19种情形,分别给予不予行政处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规定了违法行为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主动改正违法行为,主动向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公开道歉申请并在市级主流媒体或生态环境部门指定网站上公开道歉,作出环保守法承诺的,可以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等。
据了解,今年株洲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污染防治“春雷行动”,并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关于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六条硬性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措施,深入打好污染攻坚战,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先后对株洲天元区世鑫新材料公司危废贮存不规范,施行了全省首个轻微违法免罚;对株洲工大包装治污设施疑似不正常运行,开出了全省首张公开道歉承诺“罚单”等,在全市,乃至全省获得社会各界高度肯定。
此外,目前株洲市正在探索实施建设项目环评、辐射环评、入河排污口论证 “多评合一”试点,这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极强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将进一步助推株洲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崔林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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