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办理流程
1.办理条件: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的封控、管控、防控区域急需调运重点物资时,市县(省内通行)和省级(跨省通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方可核发《通行证》。
2.办理范围:
运输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种子等)、
能源物资、邮政快递等重点物资的车辆。
3.办理流程:
省内通行
疫情封控、管控、防控区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指挥部审核重点物资调运计划,审核同意后,将调运计划批复、承运单位、车牌号码、有效期限、行驶路线和驾驶员联系方式等信息送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填制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印制的《通行证》,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及时提供给承运单位和驾驶员。承运单位和驾驶员可自行打印取得《通行证》,保障车辆持证便捷通行。
跨省通行
疫情封控、管控、防控区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指挥部审核重点物资调运计划,审核同意后,将调运计划批复、承运单位、车牌号码、有效期限、行驶路线和驾驶员联系方式等信息送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填制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印制的《通行证》。《通行证》由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及时提供给承运单位和驾驶员。承运单位和驾驶员可自行打印取得《通行证》,保障车辆持证便捷通行。
相关办理情况请咨询株洲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联系电话:28682817,联系人:赖红霖。
来源:红网
作者:夏四亮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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