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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株洲环境质量通报来啦!
2022-03-24 10:32:19 字号:

红网时刻3月23日讯(通讯员 崔林)近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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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

2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总体状况

全市城区共监测28天,其中9天为优,16天为良,3天轻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为89.3%,较上年同期(78.6%)上升10.7%(增加3天)。首要污染物为PM2.5。

综合指数为3.57,较上年同期4.31下降17.2%。

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除CO 1毫克/立方米,NO2 28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外,其余四项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分别为:PM2.546微克/立方米 ,较上年同期下降20.7%;PM10 48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22.6%;O3 84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23.6%;SO2 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4.3%。

2.城市五区状况

各区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中,株洲经开区为96.4%,石峰区为89.3%,天元区、荷塘区和芦淞区均为85.7%。与上年同期比较分别为:株洲经开区上升17.9%(增加5天)、芦淞区上升7.1%(增加2天)、天元区上升3.6%(增加1天)、荷塘区和石峰区下降3.6%(减少1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株洲经开区、石峰区、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

各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所下降,其中株洲经开区下降30.5%(下降幅度最大),芦淞区下降19.4%、天元区下降19.3%、石峰区下降17.0%、荷塘区下降14.0%;各区PM10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也均有所下降,其中石峰区下降28.1%(下降幅度最大)、荷塘区下降27.7%、芦淞区下降20.3%、天元区下降19.3%、株洲经开区下降17.6%。

3.南四县(市)和渌口区情况

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中,茶陵县和炎陵县均为100%、攸县、醴陵市和渌口区均为96.4%;与上年同期比较除醴陵市和渌口区不变外,其余均有上升,其中茶陵县和炎陵县上升3.6%(增加1天)、攸县上升3.5%(增加1天)。

县市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下降,其中茶陵县下降28.1%(下降幅度最大)、醴陵市下降23.7%、攸县下降15.8%、炎陵县下降12.5%、渌口区下降4.9%;县市区PM10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除炎陵县上升10.0%,其余均有下降,其中茶陵县下降39.6%(下降幅度最大)、攸县下降32.0%、醴陵市下降24.0%、渌口区下降18.5%。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茶陵县(第6名)、炎陵县(第9名)、攸县(第30名)、醴陵市(第44名)、渌口区(第7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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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1-2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总体状况

全市城区共监测59天,其中14天为优,27天为良,13天轻度污染,5天中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为69.5%,较上年同期(67.8%)上升1.7%(增加1天),首要污染物为PM2.5。

综合指数为4.39,较上年同期5.25下降16.4%。

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除CO 1.2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持平外,其余五项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分别为:PM2.560微克/立方米 ,较上年同期下降11.8%;PM10 63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26.7%;O3 80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8.4%;NO2 35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4.6%;SO2 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33.3%。

2.城市五区状况

各区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除株洲经开区为74.6%(上升5.1%,增加3天),芦淞区为66.1%较上年同期持平外,其余均有所下降(减少),其中天元区为67.8%(下降1.7%,减少1天),石峰区为71.2%(下降5.1%,减少3天),荷塘区为66.1%(下降8.5%,减少5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株洲经开区、天元区、石峰区、荷塘区、芦淞区。

各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所下降,其中株洲经开区下降25.0%(下降幅度最大),芦淞区下降12.7%、石峰区下降10.9%、荷塘区下降7.5%、天元区下降6.2%;各区PM10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也均有所下降,其中石峰区下降32.1%(下降幅度最大)、株洲经开区下降29.5%、天元区下降29.3%、芦淞区下降28.6%、荷塘区下降27.5%。

3.南四县(市)和渌口区情况

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中,茶陵县和炎陵县均为100%、醴陵市94.9%、攸县93.2%、渌口区88.1%;与上年同期比较,除渌口区下降1.7%(减少1天),其余均有上升,其中攸县上升11.8%(增加7天)、茶陵县上升8.5%(增加5天)、炎陵县上升3.4%(增加2天)、醴陵市上升1.7%(增加1天)。

县市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下降,其中茶陵县下降32.5%(下降幅度最大)、醴陵市下降26.1%、攸县下降24.5%、炎陵县下降13.8%、渌口区下降11.5%;县市区PM10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除炎陵县上升2.6%,其余均有下降,其中茶陵县下降47.0%(下降幅度最大)、攸县下降46.7%、醴陵市下降33.8%、渌口区下降25.3%。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茶陵县(第5名)、炎陵县(第6名)、攸县(第35名)、醴陵市(第46名)、渌口区(第6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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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

2月份水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2022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22〕58号)的要求,国家对“十四五”国控断面的水质状况将按季度监测并通报。2月份,全市25个非国控的省控考核断面水质状况,除望仙桥水库断面水质为Ⅰ类,其余24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1.非国控省考断面水质状况

(1)5个市、县域交界(非国控)断面,太和、华里、苏州坝、仙井和菜码头渡口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2)3个流域生态补偿(非国控)断面,太和、苏州坝和仙井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3)5个渌江流域考核(非国控)断面,除望仙桥水库为Ⅰ类,株洲县自来水厂、铁水入渌水口、三刀石、仙井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4)与上月比较,望仙桥水库断面水质上升,由Ⅱ类上升为Ⅰ类,苏州坝断面水质下降,由Ⅰ类下降为Ⅱ类,其余23个断面水质均稳定为Ⅱ类。

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

2月份,全市共监测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Ⅱ类水质标准及表2、表3中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指标的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全市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稳定保持Ⅱ类水质,达标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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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1-2月份水环境质量状况

1-2月,省控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25个,望仙桥水库断面水质为Ⅰ类,其余24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1-2月,饮用水水质考核断面12个(县级按季度监测),12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崔林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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