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会现场。
红网时刻3月1日讯(通讯员 张毅)2月28日,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案和孟某某三兄弟涉嫌滥伐林木罪案分别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三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本次会议由承办案件的员额检察官主持,人民监督员、公安局办案民警、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到场参会。
据悉,2021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另外四人在“茶山窝”山场、小班“杉树窝”山场采伐杉树131棵,采伐杉树的总材积量为14.645平方米,折合活立木蓄积为22.531平方米。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相关证据、审查认定的事实针对犯罪嫌疑人能够依法从轻、减轻情节作出阐释,犯罪嫌疑人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杉树,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
鉴于张某认罪态度良好,积极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且年龄偏大,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拟决定对张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人民监督员、办案民警及律师等听证员一致同意对张某某不起诉。
整个听证会认真严肃,节奏紧凑,环环相扣,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最后,张某在现场向参与听证的各界人士表示感谢,并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已的错误,今后会遵纪守法,努力工作,为社会做贡献。
来源:红网
作者:张毅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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