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核查。
红网时刻12月31日讯(通讯员 陈艳珩)“仅仅10天的用电时间,你们就帮我节省了两万多元电费,你们是真心为我们企业考虑啊,真的太感谢了!”12月30日,湖南某路桥公司的负责人特意向国网茶陵供电公司供电人员表达了谢意。
原来该公司云阳供电服务站工作人员发现客户用电时间仅仅只有10天,电量也只有782千瓦时,却产生了21540.75元的电费,这是怎么回事呢?经过核查,发现客户是大工业客户,1315千伏安的变压器,基本电费选择按容量计算,分摊到每天的基本电费就是八百多元。最重要的是客户的无功补偿装置还未投运,导致无功电量巨大,产生了巨额的力率调整电费,是电费的1.3倍。按照规定,茶陵公司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催收这笔电费,但他们的处理方式却让客户感到既意外又感动。
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客户损失,经过多次和专业部门沟通后,茶陵供电公司决定以通过变更客户的基本电费结算方式来合理减少客户的电费。
“由于你们的生产还没有全部启动,建议你们基本电费收取方式改为按需量收取,可以减少基本电费的支出。等以后产能上来以后,再把基本电费的收取方式改为按容量收取,达到利益最大化。”在接到茶陵供电公司的电话以后,客户第一时间赶到营业厅,办理了改类的用电手续,并重新签订了供用电合同。12月的电费发行以后,客户的应缴电费为1463.16元,比改类之前节约两万余元。
茶陵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人员经常碰到类似的情况。大工业客户每年报停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否则就要按规定收取基本电费。但是有的企业产能下降,效益下滑,基本电费成为了他们成本的大头。为了减少企业的支出,在变压器报停时间到期以后,如果客户无法重启生产,工作人员就会联系客户办理暂停减容手续,避免产生巨额基本电费,为客户节省电费创造条件。
到底哪种基本电费的收取方式最经济划算?专业人士表示,基本电费的收取方式要根据企业的生产状况来决定,最好和当地的供电企业充分沟通以后选择合适的方式。
“有的是新上客户还未正式投入生产,有的是老客户产能不足处于停产状态,我们都会及时和客户联系,帮助他们改变基本电费的收取方式,最大限度减小他们的负担。”茶陵供电公司客户中心的负责人表示:“让客户花最少的钱,用最好的电,这是我们最基本的职责。”
来源:红网
作者:陈艳珩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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