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牌仪式现场。
红网时刻11月24日讯(记者 聂千川 通讯员 刘娜)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不断提高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效能。11月24日,株洲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启用。
株洲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唐文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向新林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
唐文发表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自觉、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唐文发要求,依法主动履职。通过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公安机关要依法做好刑事案件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等工作,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检察、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和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等职责,形成“大控方”格局,实现双赢共赢多赢。加强执法监督。双方加强在刑事侦查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诉讼环节中的协作配合,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规范进行。用好协作平台。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案件侦办由“以案卷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变,做到共同把关、共同抗压、共同提升,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切实提升办案效能和执法公信力,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更多株洲经验。
与会人员了解协作配合情况。
向新林对公安机关大力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表示感谢。他指出,检察机关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提高指控犯罪办案质效,与公安机关共同推进株洲市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作出应有的贡献。
株洲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进革,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湛晓丹,市公安局、市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
来源:红网
作者:聂千川 刘娜
编辑:任欣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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