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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涉疫重点地区来(返)株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1-10-21 20:35:43 字号:

关于切实加强涉疫重点地区来(返)株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株疫防办告〔2021〕8号

关于切实加强涉疫重点地区来(返)株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期,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等地先后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且疫情传播速度快、扩散风险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截至10月21日12时,相关病例已累计报告39例,波及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2个地市。为严防疫情输入,现就进一步加强

涉疫重点地区来(返)株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有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旅居史;10月2日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旅居史;10月14日以来有甘肃省嘉峪关市、张掖市、酒泉市旅居史和10月15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旅居史,以及与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有轨迹时空交集、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报备相关情况,并积极配合做好当地疫情防控工作。

(一)近14天有高风险区域旅居史及10月2日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旅居史的来(返)株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

(二)近14天有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区旅居史或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以及10月14日以来有甘肃省嘉峪关市、张掖市、酒泉市旅居史和10月15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旅居史的来(返)株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其他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来(返)株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以上人员管控期限从离开当地日期算起,已满管理天数的人员,至少开展1次核酸检测;未满管理天数的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落实管控措施。核酸检测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一)目前仍然在陕甘宁蒙等地旅游或者出差的人员,尽快在当地完成1次核酸检测。

(二)外省来(返)株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在抵株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14天。

(三)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向社区报告,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合理安排出行

请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和吴忠市、甘肃省兰州市和张掖市、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和锡林郭勒盟等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并密切关注后续国内新增病例动态,及时调整出行安排。

四、履行疫情防控责任

请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规定,配合做好隔离管理和健康监测工作。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中共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中共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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