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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公安】王鞅:化解矛盾 服务社会的模范先锋
2021-06-24 21:39:39 字号:

【株洲公安】王鞅:化解矛盾 服务社会的模范先锋

红网时刻6月24日讯(通讯员 王朝辉)王鞅,男,1968年3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一级警长,1991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派出所、刑侦队、看守所等部门工作,现任株洲市拘留所副所长。王鞅从警30年来,始终保持着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全心全意服务、对公安事业热忱执着,在各个岗位发挥着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因出色的工作业绩,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多次获得嘉奖、优秀党员、先进个人等。

更新知识,提升自身素质

2020年8月,王鞅从株洲市看守所的看押大队长晋升到拘留所任副所长,尽管职务晋升但他并没有以领导自居,而是以积极的心态,以一名“刚入校”新同学的态度,认真学习拘留所相关业务知识,诠释着“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既当指挥者,又当战斗员。

他所负责“三项重点”中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在他的办公桌上,除了拘留业务书籍外,还摆放着《社会矛盾调解工作规范》《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以及人民调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在调解纠纷时,能依法教人,以理服人,还独创矛盾调解“五技五法”,即“查、看、问、听、访”五种技能,“说理式疏导法,亲情式感化法,朋友式帮教法,老师式教育法,心理辅导法”五种方法。在管理教育大队广泛应用,效果明显,矛盾化解率在上年度的基础上提升18%,为保障拘留所安全稳定,服务大局作出了一份力量。

主动作为,践行责任担当

王鞅的调解矛盾纠纷办法宝典里,不是局限在对在拘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工作中,而是在值班收拘时就已经启动,如果是涉及到矛盾纠纷进来的被拘留人员,会在收拘值班室开始熟知被拘留人基本情况,及时发现其涉及的社会矛盾信息,掌握矛盾纠纷的内容,评估矛盾化解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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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初,王鞅当天值班,当事人廖某与王某因殴打他人被送拘留所拘留10天,在收拘窗口,王鞅就询问案情情况,得知是因廖某与赵某吃夜宵与邻桌发生矛盾,摔打碗筷,与老板王某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他当着双方的面要他们入拘室后,站在双方立场上,从法律、经济和人性三个层面,写好各自的愿意,能否调解?如能调解,所需的条件?第二天找双方谈话,了解他们的意愿,通过做思想工作,最终对具体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双方当场握手言和。

法理相融,善解群众心结

王鞅管理教育在拘人员坚持集体教育与分类教育、个别教育相结合,及时掌握社会矛盾化解对象的思想动态,主动赢得信任,努力消除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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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范某(系某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退还原告曾某摊位租金、保证金、设备押金15300元,被拘留15天。范某入所后,王鞅第一次找他谈话,态度非常强硬:“我在外面都没退还,现在把我搞进来了,我更加不得还!”王鞅针对性的予以法律普及,实情实理分析案情,晓之利弊,从诚信经营,职业道德等教育引导,找准矛盾根源,融化矛盾焦点,促使其提高了认识。1月15日,范某表示愿意当天由家属给付曾某5300元,承诺余款在3月10日前付清。

以人为本,深怀爱民之心

王鞅坚持以人为本、公心评判的原则,讲清法理,说清事理,通透情理,立足于稳定被拘留人情绪、减少其压力、解开其心结、促使被拘留人知错、认错、改错,为化解社会矛盾奠定基础。

4月初,陈某因家庭纠纷殴打第三者,被拘留12天。入所后,陈某认为自己是受害方,反而被拘留,拒绝进食并扬言出去后要报复第三者。王鞅掌握这一情况后,及时介入主动化解,安抚情绪,与他拉家常,聊亲人,设身处地为他着想,多次谈话教育后,陈某终于放下思想戒备,消除了敌对情绪,开始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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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次谈话引导后,陈某渐渐敞开心扉,倾诉自己的遭遇,自己原本有一个美好的家庭,还有一个读中学的儿子,因自己常年在外做工程,家里都是妻子在打理,照顾家里少,但家里所有的开支都是他承担。最近听到风声,妻子可能有第三者,大男子汉主义思想严重爱面子,没有了解情况,一气之下,到第三者家里去闹去吵,不被待见,就殴打他人。王鞅耐心听他诉说,分析案情,做其妻子思想工作,通知其妻子来会见,化解误会,释放那天妻子早早的就来接他回家。

王鞅不忘从警初心,凭着一颗赤子之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怀,心甘情愿的为人民群众充当社会矛盾的化解员,用德治和法制并重的管理方法,真心诚意的为人民办事实、解难事,用自己的真诚换来了上访群众的信赖;用自己的无私帮助和倾情付出抚慰一颗颗求助的心灵;以务实的作风和高尚的人格力量化解了无数矛盾纠纷,既维护被拘留人员合法权益解决了实际问题;又服务大局构建和谐社会,是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的共产党员模范先锋,为监管系统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来源:红网

作者:王朝辉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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