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6月21日讯(通讯员 陈智敏)熊晓桥,男,汉族,1986年6月出生,大学文化,现任株洲市交警支队天元大队三中队中队长。2008年入警以来,熊晓桥先后在巡特警支队、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工作,2020年8月调入交警支队天元大队。
熊晓桥无论在生活还是工作中,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发扬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公安交警基层的岗位上刻苦钻研、严格执法、恪尽职守、积极上进,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了共产党员为民服务的宗旨。凭借出色的工作表现,他被支队评为“雷锋式人民警察”,省、市“春运工作先进个人”,支队“十佳”民警,还多次受市局、支队嘉奖和表彰。
重学习,为市民出行创造便利条件
自调入天元大队以来,为了达到对辖区道路了如指掌、成竹在胸的目标,力争给广大群众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熊晓桥不管在巡逻执勤时都特别留意熟记辖区内的地形、地貌、道路名称、路口、路段、标志性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等情况,还经常利用休息时间深入辖区,到偏僻地区熟悉路线,最大限度地减少“盲区”。熊晓桥表示,要胜任一个岗位,就必须坚持学习,增强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永不落伍。
为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影响交通畅通的庐山路大拇指路段的堵点问题,熊晓桥经常以标准的白帽子、蓝制服、荧光衣“套装”不间断地穿梭在大拇指路段,通过对该路段的实地考察、专项整治以及试行各种交通办法,决定在庐山路加装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在十字路口增加一条可变车道,同时优化信号灯配时,规划完善大拇指路段的停车泊位及标识标线,最终解决大拇指路段长达数年的拥堵问题。
强执法,力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熊晓桥始终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口头教育为主,对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他必当严惩不贷。
2021年1月29日下午,熊晓桥带队在辖区巡逻执勤时接到支队指挥中心指令,有一台被列入“黑名单”的小型轿车正在天元区行驶,一旦发现立即查处,熊晓桥将车牌牢记在心。17时20分,这辆“黑名单”银色现代小车经过长江北路与庐山路交叉口北口(交通局路口)时被正在站晚高峰执勤的熊晓桥拦停。经查,该车从2018年至今有高达288条交通违法未处理,是一台经常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的违法王,违法记分高达1147分,应缴罚款为43400元。同时,2020年12月21日,有群众报案称该车发生刮擦事故后逃逸,如此行为对于广大出行群众实在是一重大安全隐患。熊晓桥依照交规将车辆暂扣,相关人员也将被严惩。
系民心,确保交通畅通保平安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熊晓桥始终踏踏实实奋战在交通管理事业的最前线,牢固树立强烈的公正廉洁意识,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
2021年1月26日6时50分,熊晓桥巡逻至珠江路沿线时,发现路灯相比往常提早熄灭了,驾车至珠江路神农大道交汇处时,发现信号灯也未工作,他意识到是线路问题导致停电。面对即将到来的早高峰,熊晓桥首先向大队领导汇报情况,随后调来辅警协助一起迎接即将到来的早高峰车流。
7时20分,四个方向的车辆明显增加,熊晓桥拿着交通指挥棒站在道路中间用标准的交通手势操进行现场指挥,确保车辆、行人在经过路口时能够安全有序通行。经过一个半小时的指挥疏导工作,该路口未发生交通混乱、阻塞现象,直到大队送达发电机红绿灯恢复正常工作,熊晓桥才撤下岗来。
在多年的执法工作中,熊晓桥在执法理念上坚持“三不”原则:不轻易放过任何一起交通违法行为,不随便伤害被处罚人的自尊心,不树立对立面。在执法程序中,坚持走活“三步”:一步,晓之以理,讲明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二步,动之以情,讲明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三步,轻重有节,对轻微违法行为教育放行,对严重违法行为严处不怠。在执法纠违中,严守“三心”:在违法人不配合与僵持中保持“耐心”,在权利与利益诱惑前保持“廉心”,在人情与执法的冲突中保持“公心”。
熊晓桥坚持规范执法,坚持文明执法,恪守职业道德,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来源:红网
作者:陈智敏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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