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村。
红网时刻6月11日讯(通讯员 邹密)6月10日,炎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来到案发地炎陵县鹿原镇金紫峰村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并进行了当庭宣判。
据了解,2021年3月23日,被告人吴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从鹿原镇往县城方向行驶,行至鹿原镇米西村时与驾驶电动车的黄某相撞,导致黄某轻微受伤,车辆受损。被告人吴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被炎陵县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当庭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件审理结束后,炎陵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给金紫峰村的村民和村干部带来了一堂“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为主题的禁毒普法知识讲座,详细介绍了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危害和如何预防毒品侵害,并发放了《家庭禁毒手册》等宣传资料,此次活动通过讲座的形式进一步传播了禁毒防毒知识,增强了村民对毒品的认识,提高村民防毒、拒毒的能力,得到了村民们一致好评。
自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启动以来,炎陵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在案发地进行案件巡回审理,方便了人民群众的诉讼,切实把司法便民、惠民举措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实践中,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红网
作者:邹密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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