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6月5日讯(通讯员 言博成)6月4日上午,渌口区人民法院联合区人民检察院、渔政等部门在湘江龙船镇梅山村渡口码头河段开展人工增殖放流行动。
此次放流的25万6千余尾鱼苗全部来源于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生态赔偿,由渌口区人民法院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放流鱼种主要是本地鲫鱼、鳙鱼、草鱼,共1300斤,总价值2万余元。
为确保放流鱼苗的成活率,在增殖放流前,法院执行人员和渔政部门选定了在区内唯一的鱼苗孵化基地且具有省级增殖放流资质的渔场选购鱼苗,并提前随机对鱼苗的长度进行细致测量,确保增殖放流的鱼苗规格符合放流要求。
渌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戴威华介绍:“2019年至2020年我院共受理了14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林某等20余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给湘江渔业资源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本院判决其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用于修复其被破坏的湘江生态环境 。
来源:红网
作者:言博成
编辑:胡芳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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