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21日讯(通讯员 谢嘉 欧阳芳)5月13日上午,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2名工作人员正在仔细审阅法律援助案件卷宗,不忽略任何一个细节。
法律援助是体现民生冷暖的一个重要方面。今年以来,天元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在服务上做优,在改革上做实,在管理上做严。从群众需要的事做起,做实事赢民心,用服务暖人心。
应援尽援 不断延伸服务触角
“你先好好治疗,我们法律援助律师会全心全意帮助你维权。”株洲市中心医院血液科病房,传出了这句暖心的话语。
4月的一天,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永州市蓝山县贫困户陈师傅的咨询,称其妻子在天元区某单位工作,后患白血病住院治疗,3个月病假到期后,公司要求陈某某自动离职,双方发生争议。了解到陈师傅行动不便,无法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天元区立即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指派湖南中兴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健一同前往医院对接后续援助工作。看到这么多人挂心,病床上的陈某某热泪盈眶,不断说着“谢谢,谢谢……”
从这个法援小缩影不难看出,天元区把群众的需求当做法援工作者的追求,随时随地无限时援助是工作目标,破解“中梗阻”、服务无止境是工作体系,群众满意、有幸福感和获得感是工作宗旨。
5月初,天元区正式实行经济困难“承诺制”。这意味着困难群众不需要再“跑证明”,只要签署承诺书就能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据天元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困难标准是不超过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每月1100元。
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工作。不要证明,让受援人实现了一件事一次办,同时因为对签署了“承诺书”的受援人,一旦发现有虚假信息,就进行追责。
刑事法援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司法改革的目的是让每个案件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天元区作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之地,大胆创新、精心谋划,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我的人生差点有个不可抹去的污点,是法律援助帮了我。”刚步入社会的王某依然不太敢相信,自己没花一分钱就有律师为其辩护,“罪”也没了。今年年初,王某因一时哥们义气,卷入了一次打架斗殴事件中,被审查起诉。“刑事法律援助的目的就是让每一个人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就这样,王某的案子被分到了湖南天舒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加兵、游琴手里。
两位律师通过阅卷,并约见了受援人王某,详细询问每个细节,迅速找到了案件突破口:受援人王某参与打架斗殴致一人轻微伤,不属于“情节恶劣”的情形,也就是说王某虽有殴打他人的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属于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梳理好辩护思路后,律师立即向天元区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最终相关部门撤回对王某的起诉意见书,该案结案。
因为有了法律援助,让一些人改变了“只有有钱人才能打得起官司”的想法。法律援助让广大的弱势群体同样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让他们的权利真真正正落到实处。2020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73件,达到全年任务的162%,其中民事案件179件、刑事案件194件,接待各类咨询400余起,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
规范管理 确保法援案件质量
如何更好地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答案就是严格管理法援案件,把案件质量作为法援工作的生命线。
天元区司法局负责人介绍,每个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局里都要进行审查。“法律援助案件一定要做好做实做优,这是对群众负责。”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天元区严格规定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素质要求、目标责任、办案流程、质量监督回访和结案审查;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制定了《天元区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天元区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安排专门人员在“如法网”接待,保障线上线下业务正常开展,健全了法律援助工作办案、咨询登录信息系统,及时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O2O模式规范运行。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严格规范执行全国统一的法律援助信息系统,法律援助日常咨询登记、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批、指派以及案件办结全部在网上进行办理。
天元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面建成,加上“如法网”,天元区已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实现了该区公共法律服务的全覆盖,服务网络由“单一型”到“立体复合型”的转变,工作态度由“被动应付”到“主动作为”的转变。
“群众在我们心中有多重,我们在百姓的心中就有多重。”面对弱者求助,法律援助提供的不仅是一份公正正义,更是一份贴心暖。”天元区司法局负责人说,法律援助就是民生工程,定为弱者撑起一片天空。
来源:红网
作者:谢嘉 欧阳芳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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