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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公安】段李勇:“立警为民”初心不变
2021-05-20 19:50:44 字号:

【株洲公安】段李勇:“立警为民”初心不变

红网时刻5月20日讯(通讯员 邹湘艳)段李勇,男,汉族,1981年1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荷塘大队第一中执勤队中队长。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在交通管理这个工作岗位上,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以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忠实履行一个人民警察的职责。

严格执法,教育相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段李勇从警以来曾先后获得市、区两级“业务能手”、“先进个人”称号,对于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他在执法的同时,始终坚持纠正教育相结合,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手,使当事人认识到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打击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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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他积极带领民警辅警纠正教育交通违法行为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了确保对当事人的安全教育起到实效。他坚持“事故实例与教育相结合、换位体验与教育相结合”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因为他处处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处处为当事人着想,真正做到“立警为民”,受到处罚的大部分人都对他的执勤行为表示认可。

2018年3月7日下午17时许,段李勇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有一名的士司机报警,称被一名男子持刀劫持,车辆从红旗广场由东往西行驶,接到指令后他迅速组织中队人员在钻石路口设卡拦截。段李勇在排查到新华西路景炎学校门口时,敏锐地发现了报警车辆,景炎学校正值放学时间,学生出入较多,千钧一发之际,段李勇身先士卒,迂回到副驾驶位置,发现嫌疑人正用剪刀顶在报警人颈部。时间就是生命,段李勇果断打开副驾驶车门,用事先准备好的警用催泪喷雾准确地喷到了嫌疑人脸部,嫌疑人应声丢掉了剪刀。在嫌疑人因为刺痛用双手揉擦眼睛同时,中队人员打开车门将其拉出车辆,为了避免意外伤害事件发生,段李勇第二次向嫌疑人脸部使用警用喷雾并将其撂倒按在地上。中队其他同事见状合力压住嫌疑人并从其腰部搜出水果刀一把,报警人成功获救。

整个处置过程无一人受伤,在段李勇和同事依法将嫌疑人移送荷塘分局茨菇塘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的路上,群众报以热烈的掌声。几度风雨几度春秋,危难之处显身手,段李勇作为一名交警用实际行动给出了最好的诠释。

文明执法,便民服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有困难,找交警”段李勇始终把为民服务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点工作来抓,交通警察先进事迹文明执法,推行文明规范用语,纠正违章做到先敬礼,再治理,后处理,最后敬个送别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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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工作中,他积极热情为民服务,争做人民满意的好交警。2020年12月5日早上8点多,段李勇在辖区十八中艺考维护考试期间道路交通秩序,期间有一位女士突发癫痫倒地抽搐,口吐白沫和鲜血。段李勇发现后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用学到的急救知识进行观察,在了解到该女士因羊癫风引起反应,段李勇连忙到附近商店找了双筷子防止女士咬舌出血过多。随后,段李勇联系女士家属,稳定了女士儿子情绪,家人听闻惊险一幕后,连忙对民警及好心人的救助表达感谢。

规范执法,精学业务,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担任中队长一职,段李勇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在工作中,他时刻严以律己,当好表率,每天早出晚归,只要一上岗,就像上满了发条的钟摆。在自觉认真学习党的会议精神的同时,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贯穿于自己的一言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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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常常警醒自己:“作为一名警察,代表党和人民执法,在执法过程中的丝毫偏差都会影响当合政府形象,我们必须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树立党的良好形象。”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在工作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在工作中虚心向其他同事学习,学习他们工作中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短处,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领导好中队民警辅警做好各项本职工作,搞好中队之间的团结、互助、友爱,遇到同事有困难,积极的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新的思路,新的工作作风,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得到一致好评。

重任在肩,段李勇把全部汗水都洒向了交管事业,他把“为人民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展开延伸,把群众植根于心中,他用实际行动,用不懈的努力,与同事一道打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邹湘艳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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