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会。
红网时刻5月14日讯(通讯员 刘沛曦)“申请人为重伤二级、瘫痪在床的残疾中年妇女,丈夫也是伤残人员,全靠独子照顾,30余万元医疗费用至今无力偿还,生活极其困难……”5月14日,为方便申请人及其家属,株洲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将听证会“搬”到申请人家中,就周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在周某某家中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场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
周某某与沈某某因邻里琐事长期存在矛盾。2018年7月15,周某某与沈某某因水泥隔断修整事件争吵,周某某被沈某某用板耙打击头部倒地。经过住院5个多月的治疗周某某终于保住了性命,但生活不能自理,且伴有癫痫后遗症,巨额医疗费用难以负担,后续医药费更是没有着落。其丈夫也是残疾人员,全家人重担落在一边照顾家人一边打工赚取微薄收入的儿子身上,入不敷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经实地走访、多方询问核实情况后,石峰区检察院迅速审理查明案件事实,认为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启动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程序。
听证会通过公开案情、公开救助标准等方式,围绕是否进行司法救助及拟救助金额进行评议,三位听证员一致认为本案申请人生活现状、实际困难符合救助条件。会上,面对哽咽的申请人和家属,石峰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周利说:“一个案件改变了一个家庭的命运,希望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能够让你们感受到一丝温暖。”听证员尹某也表示“事情已经发生了,但是生活还是要继续,司法救助是体现司法温暖和人文关怀的真实写照,相信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你们燃眉之急,你们不要放弃希望。”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是检察机关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之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直接体现。今后,石峰区检察院将继续贯彻最高检“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精神,扎实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应救尽救,救急救困”,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困难,传递司法关怀,为服务保障民生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刘沛曦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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