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12日讯(通讯员 罗芳)钟定福,男,现年50岁,中共党员,1992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在基层派出所工作20余年,2016年至今任醴陵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长。
近年来,他在督察岗位上秉持“站位有高度、思维有深度、业绩有亮度、情怀有温度”的“四度”理念,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不断丰富督察工作内涵,提高督察服务质量,为醴陵市公安工作的发展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钟定福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政治学习能力,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纪律作风和业务能力等方面,不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磨练,实现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能够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胸怀公安工作大局,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坚守责任,充分运用好督察法律法规聚焦,服务于市局党委中心工作、专项工作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切实做到了讲政治、顾大局,全力做好党委参谋,为醴陵公安事业发展和队伍长远建设奉献出了一份力量。
督察工作涉及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业务知识要求更严更高更广,要搞好督察工作,就要抓好工作方法这个“牛鼻子”。在醴陵市公安局局党委支持下,钟定福创新下发《醴陵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效能量化积分实施细则》《醴陵市公安局警务评议考核方案》等制度方案,以督察工作正规化牵引公安队伍作风持续向好。
从一名督察工作的“门外汉”到胸怀全局的督察领导,学习就是钟定福前进的“永动机”,苦学的法律、心理学、管理学知识等都是他进步的阶梯。他向身边的督察老同志请教,向株洲甚至全国的先进督察单位和优秀督察民警学习,向榜样看齐,坚持学有目标,赶有方向,在找差距、学先进中补弱项、练本领,力争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政治、法律、社会统一的效果。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5年多来,钟定福带领醴陵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年年荣获株洲市局先进单位,2017年作为全省督察工作先进单位代表做典型发言,2020年在全省督察工作会议上以书面形式做经验推广。2017年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的“已决未执行刑罚”专项行动中,以醴陵占了株洲市总任务的1/3、任务重压力大时间紧情况下,全面提前完成任务,被株洲予以嘉奖。在新冠疫情期间,他带领督察人深入一线督察,坚持一日一通报,确保民辅警履职到位,获得株洲市局高度赞扬。
“他是一个有温度的督察人。”民警这样评价钟定福。“警察为人民服务,督察为民警服务”这是他的口头禅,也是他的“座右铭”。
5年多来,钟定福当场纠正民辅警违规问题600余人次,通报和处理民辅警120余人,每次他都会语重心长、不厌其烦讲明道理,让民辅警如沐春风、心服口服。他敢于替民警发声、为群众解难,带领督察人处理各类投诉650余起,全力维护民辅警执法权威15起,为民警正名70余起。同时,他为群众排忧解难140余起,在扶贫工作中获得基层组织和精准扶贫户的高度点赞。
来源:红网
作者:罗芳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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