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会现场。
红网时刻5月12日讯(通讯员 骆艳丽 周利)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5月10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陶某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和原案承办人等人员参加,借助“外脑”来评判、监督办案的过程和结果。听证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申诉案件承办人李云开主持。
申诉人陶某是一起多人盗窃、职务侵占案件的被告人,因服刑记录影响了其养老金的发放,陶某以其当时是举报人而不是原案被告人为由,向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该院提出再审建议,要求法院改判其无罪。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为申诉人陶某联系了法律援助律师,听取了原案审查起诉环节承办检察官及公安侦查人员的意见,走访了湖南省人社厅养老处、待遇处了解相关情况,为了达到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的目的,在征求申诉人同意后,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原刑事案件承办人就陶某的犯罪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申诉案件承办人就申诉案件的审查、调查证据等情况向参加听证的人员进行了详细介绍;原案件承办人和申诉案件办案人紧紧围绕争议焦点,针对申诉人及其代理人提出的疑问进行回答和解释,听证员对有争议的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提问,使案件事实更加清晰明了。最后,在充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的基础上,听证员们进行了闭门评议,并向会议反馈了评议情况。
“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养老金减少了一部分没关系,只要你勤劳踏实肯干,将来的生活也不会差……”该案作出最终审查结论后,承办人李云开耐心的鼓励陶某。
陶某对办案结果也表示理解:“检察院的工作我认可,这次公开听证,把所有问题都摆在了桌面上,给了我表达意愿的机会,谢谢你们。”
来源:红网
作者:骆艳丽 周利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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