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8日讯(通讯员 陈志 江先国)为切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株洲继续向乡村振兴示范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全国红色村、脱贫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选派新一轮驻村工作队362支,其中省派驻村工作队5支(炎陵县2支、茶陵县3支),市派驻村工作队45支,县市区派工作队312支,共确定驻点村469个。市县两级驻村工作队于5月7日前全部进村到岗。
针对株洲市脱贫人口多、地域分布广、人口结构复杂等特点,各级各部门坚持把善于攻坚、“最能打仗的人”派往乡村振兴第一线。按照“尽锐出战”的原则,在全市选派了800余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优秀干部参加新一轮驻村工作。明确规定其各级工作队长分别由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担任。工作队员着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优先考虑中共党员。科学调配单位。
坚持全市“一盘棋”,严格按照市派驻、县统筹的选派管理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尽锐出战。如市本级驻村工作队选派中,在充分考虑综合资源、人员力量等因素基础上,从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在株企业选派45个综合实力较强的正处级部门担任队长单位,95个副处级以上单位作为驻村工作后盾单位,促成驻村、结对、资源“三优化”,实现后盾单位项目、资金、责任“三捆绑”,确保了责任、力量、工作“三落实”。严格按照正处级单位搭配副处级单位、地方单位搭配中央省派部门的方式进行调配编组。重点加强湘赣边界和韶山罗霄山“两山”沿线等8个片区村每个村后盾单位力量,同时积极争取19个驻株洲商会积极参与我市乡村振兴工作,驻村力量与社会资源得到充分优化运用。
充分学习借鉴株洲市前两轮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经验,制定《株洲市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株洲市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考核办法》,继续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考核。明确了驻村工作队推动强组织、推动防返贫等8项主要工作职责,确保了驻村工作队到村后行有指向、做有目标。明确了各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乡村振兴工作推动和本辖区驻村工作队管理等主要责任。明确区分3类驻村队伍不同性质,对工作队的管理考核进行规范。如全市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主要采取平时督查、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和引入第三方评估,根据驻点村实际情况,分乡村振兴示范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全国红色村)、脱贫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三类进行考核。明确规定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在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进驻村后一星期才能正式撤队,期间要认真履行帮带新一轮驻村工作队干部熟悉驻点村情况,指导制定乡村振兴工作计划等职责。
根据区域性不同任务和目标要求,以制度的形式明确驻村干部派出单位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承担的职责任务,为株洲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和促进阶段性任务转型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突出组织保障。坚持对驻村干部严管厚爱。以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为基准,加强对驻村干部科学管理,增强工作实效。明确在不占用派出单位指标的情况下,专门为驻村干部年终考核调整配备“评先评优”名额,并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加大正面宣传,重点培养和提拔使用,全面凸显组织关怀。注重人文关怀。坚持适当的经济待遇激励。积极当好驻村干部“娘家人”角色,主动协调财政部门参照脱贫攻坚驻村帮扶有关文件规定,落实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年终考核奖补、通讯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把组织的关怀传递到每一个驻村干部。
未来两年,全体驻村干部将在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来源:红网
作者:陈志 江先国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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