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2日讯(通讯员 黄怡康)近日,醴陵法院茶山法庭干警来到醴陵市石亭镇石塘岭村,将法庭搬进村委会,就原告张某甲与被告张某乙离婚纠纷一案开展了一场巡回庭审,经与村干部一起主持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该案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双方当事人服从判决,在其女儿的陪同下回家。
将审判法庭搬到农村,不仅起到了普法宣传的作用,而且在彰显司法公正、弘扬法治精神的同时,做到真正为百姓提供便民的司法帮助,以开庭审理真实案例的形式,寓教于审,让越来越多的群众了解法院案件审理过程,让庭审不再神秘,让法院与群众不再有距离。
茶山法庭庭长还带领干警前往醴陵市茶山镇西塘坪村敬老院进行法制宣传,宣讲普及《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干警们针对老年人容易轻信的电信诈骗、赡养、养老等老年人权益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普法宣讲,为他们解答了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提高了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老年人的维权意识,让老年人学会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黄怡康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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