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现场查处。
红网时刻4月19日讯(通讯员 周霞 田舟)4月14日,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仙岳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与孙家湾镇食安站进行联合执法,查处了一家无证从事食品加工的小作坊。
该食品加工小作坊位于孙家湾镇西岸村,负责人龙某在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购进面粉等食品原材料以及烤箱、和料机、封塑机等设备,在自家房屋内从事副食品加工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有已加工并封装好的薯片、大花片、泰国糯米片等预包装食品4箱。
经初步核查,当事人龙某已办理了名称为“醴陵市瑞勋食品厂”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产品包装袋上标注有以上厂名外,还标注有“萍乡市上栗县鸿顺食品厂、厂址上栗镇新民村”字样。
执法人员介绍,龙某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以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
醴陵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当日依法对当事人的烤箱、和料机,以及已加工的预包装食品等设备及产品予以现场查封,并已进行立案调查。
来源:红网
作者:周霞 田舟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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