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现场。
红网时刻4月10日讯(通讯员 张维伊 申亮亮 )“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不枉不纵,释法说理充分,彰显了司法温情,也有利于企业发展,我们没有异议。”受邀参会的人民监督员代表在听证会上表示。
为切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4月8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陈某某、贺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一行5人应邀出席会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向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进行汇报,从检察机关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稳妥处理涉企案件、维护社会稳定等角度阐明了拟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与会监督员认真听取了案情介绍并对涉企案件处理适用的法律依据、企业现有的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了询问。
经过评议,与会监督员一致同意天元区检察院拟作不起诉的意见,充分肯定区检察院在保障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举措,同时叮嘱企业家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以此案为戒,守法经营,规范运作,在发展企业的同时为地方经济积极贡献。拟不起诉企业家对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举措表达了谢意,并表示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努力回报社会。
来源:红网
作者:张维伊 申亮亮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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