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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正式实施
2021-01-07 17:50:49 字号:

《株洲市芦淞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正式实施

红网时刻株洲1月7日讯 (通讯员 肖重阳)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规范政府资金使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近日,芦淞区审计局起草了《株洲市芦淞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施行。

细则包括制定依据、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审核机构、变更内容、审批程序、提交资料、审批时限、价款调整规定、特殊情况处理、违规责任等十三条内容;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基本原则、审核机构和分级审批程序。

细则要求,累计变更增加工程造价在合同约定范围以内,由建设单位自行审批;累计变更增加工程造价超出合同价200 万元以下的,提交变更审核小组会议联审后,报常务副区长批准;累计变更增加工程造价超出合同价20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的,按以上规定程序办理后,再报区长审定或提交投融资决策委员会(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细则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促进项目建设单位规范项目管理,在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下,把资金用到刀刃上,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来源:红网

作者:肖重阳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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