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1月3日讯(通讯员 杨增青 周蓉 夏四亮)近年来,株洲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新要求,深入推进湘江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奋力打造水运防污的“株洲样板”。去年12月上旬,交通运输部督查组对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污染突出问题整治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对株洲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高位推动持续用力
株洲地处湘江中游,拥有湘江航道88公里,是湘江II级航道和长株潭港口群的重要节点。近年来,随着国家“一带一部”、中部崛起、长株潭城市群建设等重大战略出台,特别是2016年长沙航电枢纽蓄水以来,湘江株洲段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湘江株洲段水质好坏直接关系到大型船舶通航安全和省会长沙1000多万居民饮用水安全。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长江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并连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湘江保护、“僵尸船”整治、“三无”船舶整治等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视察指导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2016年以来,市财政每年投入上千万元资金用于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株洲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水运工作主管部门,更是把湘江保护工作放在前所未有的高度来抓,对标对表国、省、市船舶和港口防污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担责,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湘江保护工作,制定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方案,明确防治工作任务、责任和要求。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业伟等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多次深入防治一线指导督查,有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把握重点精准发力
把握重点才能取得实效,直面问题才能补齐短板。在抓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中,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关键、紧扣重点、精准发力,高标准提质升级水运污染防治基础设施,抓好“三个全覆盖”。
船舶加装防污设备全覆盖。按照“能装全装,不装退出”原则,全力打好“组合拳”。 2016—2019年,对株洲市157艘客船和货运船舶全部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超额提前完成省下达任务;2020年上半年,又对全市13艘趸船、11艘挖砂船全部加装生活污水储存柜,全市178艘船舶全部加装防污设施设备。同时,借长江“十年禁渔”东风,先后深入开展了“僵尸船”专项清理整治、“三无” 船舶整治“清江行动”,共拆解“僵尸船”、“三无船舶”113艘,全面清除老旧船舶安全和污染隐患;鼓励推广绿色新能源船舶。2018年,6艘电力新能源船舶在醴陵市官庄水库下水运营,实现“零排放”。
港口码头防污设施建设全覆盖。以《株洲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7-2019年)》《株洲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方案(2018-2020年)》为指引,高质量推进全市港口码头提质改造。在对港口码头路面硬化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环保标准,要求企业切实履行防污主体责任,与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公司签订协议,完善扬尘控制措施,修筑挡水墙、排水沟、污水储存池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地防止码头自身污染。同时,持续建设船舶污染物固定接收设施,株洲港有限公司和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共建设固定接收设施14个,其中生活污水储存池(罐)2个、油污水储存罐2个、垃圾桶(容器间、收集站)10个,实现船舶污染物可免费回收转运处置。
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全覆盖。为满足辖区内船舶污染物收集上岸处置需求,根据港区建设情况,综合考虑收集站点有效覆盖率,印发《株洲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方案(2018-2020年)》,除完成了三门、栗雨2处船舶垃圾收集站点外,株洲还完成了京水湖水库、官庄水库、酒仙湖水库、洮水水库4处防污码头建设工作。通过建设接收转运处置站、配套趸船、浮吊、污水储存罐、垃圾收集箱、视频监控等方式,就近解决了株洲市辖区水域货运码头锚地、景区游船等船舶污染物收集问题,实现全市通航水域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全覆盖。
创新机制激发活力
抓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讲究方法。方法得当,事半功倍,方法不对,事倍功半。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实践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探索了一系列水运防污新机制,形成了株洲特色和亮点。
率先探索船舶油污水及生活垃圾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2016年起,株洲每年投资200万元在全省率先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湘江株洲段88公里辖区范围内的所有运输船舶油污水及生活垃圾免费回收上岸处理,实现了湘江干线船舶防污公益化。自2016年8月份运行以来,按照“逢船必宣、应收尽收”的要求,明洁公司共计接收船舶29230艘次,回收垃圾约296吨,生活污水约156立方。实现了营运船舶污染物不下水的目标,有效保障了湘江株洲段饮用水安全。
率先探索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一站式”服务新模式。船舶生活垃圾和油污水产生量巨大,能否变废为宝,将船舶污染物作为一种资源进行收集使用,这是我们一直思考的问题。依托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固废项目,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加强行业指导,多次与该公司就船舶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进行探索研究,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思路,将水面漂浮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7类废弃物,经过干化分拣,将其中的有机质、可燃物作为燃料,灰渣、砖瓦碎块等破碎后作为水泥生产的原料,首创集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为一体的港口码头,建立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新模式,有效解决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废气、废渣、渗滤液等问题,真正实现生活垃圾处置无害化、资源化和“三废”污染零排放,达到了企业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
建立健全株洲船舶和港口联合监管长效机制。2017年,株洲市建立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全面加大监管力度、细化责任分工、完善监管措施。负责监管船舶污染物收集上岸的交通部门已指导株洲市全部水运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船舶污染防治责任状,港口企业均与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公司签订了协议。同时,交通部门联合住建、城管等部门指导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公司与有资质的污油水处置企业签订了含油污水转运处置协议,与环卫部门签订了船舶垃圾转运处置协议将船舶垃圾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与污水处理厂签订了生活污水转运处置协议将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各部门协同合作,实现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流程监管全覆盖。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推广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推动船舶污染物转运联单电子化,探索更便捷、更高效、可持续的株洲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新机制。
联动执法凝聚合力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在常年保持水运安全、防污高压监管态势的同时,为提高监管执法实效、破解“九龙治水”难题,2017年,株洲开全省之先河,综合各部门行政职权,采用“4+1”湘江联合执法新形式(交通、水利、生态环境、渔政四部门每月轮流牵头,公安协助配合),对湘江辖区水域开展联合巡航检查,高效处置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地解决了涉水管理职能分散、交叉的矛盾。
自成立以来,“4+1”轮值巡查联合执法如同利刃出鞘,联合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砂、“清江行动”等专项行动,共查处涉河违法行为200余起,办理非法捕捞、环境保护类刑事案件39起,拆除非法砂场55处、建筑物3栋,清除渔网浮瓶2万余平方米,截流污水直排口31个,取缔“三无”船舶60多艘,拆除钓鱼平台55艘,严厉打击了湘江水域各种违法行为,为湘江水生态环境保护起了重要作用。
一切过往,皆为序曲。水运防污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下一步,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绿色水运为底色,持之以恒抓实抓细抓好水运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奋力续写株洲水运绿色发展新篇章。
来源:红网
作者:杨增青 周蓉 夏四亮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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