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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沧海扬帆正当时
2020-12-29 10:30:19 字号:

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沧海扬帆正当时

红网时刻株洲12月29日讯(通讯员 阳志刚)时间是一把尺子,丈量着走过的路。风雨兼程中,2020年即将过去,这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催人奋进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但阻挡不了伟大祖国前进的步伐。

道路是一册书籍,记录着奋进的足迹。一年来,株洲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坚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用心用情依法履职,始终奋战在检察一线,为社会治理贡献着检察智慧与检察力量。

10月14日,株洲市云龙地区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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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大会株洲市检察院分会场。

株洲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云龙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子明表示:“此次获评全国先进检察院是对我院过去5年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作为全国近百个刑事执行检察院中3个获评的先进院之一,云龙地区检察院将在市院党组的领导下,把荣誉转化为继续前进的动力,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 、更强能力,不断做优做强株洲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迅速采取无接触方式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云龙地区检察院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派出4名检察干警担任驻企防疫联络员和驻社区防疫工作队员,组织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协助做好社区疫情排查,确保了所驻企业和社区群众“零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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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企业和社区防疫。

5月12日,云龙地区检察院对监狱防疫活动监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涉新冠肺炎疫情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巡回检察改革以来,云龙地区检察院先后在本地区对茶陵监狱、网岭监狱,并跨地区对长沙监狱、赤山监狱等开展常规、专项、交叉巡回检察8次。多篇巡回检察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刊发推介。办理的“对罪犯医疗权益保障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年度优秀案件(正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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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察现场。

7月14日,云龙地区检察院作为湖南省市州院代表在全国“交叉巡回检察征求意见视频座谈会”上发言。

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活动,对2018年以来已经判决生效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开展了核查脱管漏管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共监督收监执行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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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现场。

持续攻坚病犯收押收监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市95名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病犯全部清理纠正到位。多篇专项检察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刊发推介。

全面履行各项刑事执行检察职责,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72件;对刑事执行活动提出书面检察建议或纠正意见418件;对72人次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6件7人;受理控告申诉举报案件24人,息诉19人;对43件重大案件进行讯问合法性核查,排除非法证据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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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检察现场。

11月13日,株洲市检察机关推进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刊发推介。

树立理论研究与业务工作双管齐下、相互促进的理念,开展了“青年干警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学习培训活动,编印了《察微知著》《守望星空》《刑事执行检察理论研究成果汇编》等书籍,编写了湖北师范大学《刑事法律实训教程》刑事执行检察部分。多篇调研论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研究参考》和《人民检察·湖南版》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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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现场。

1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杨春雷副检察长到株洲调研座谈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16个省级院齐聚株洲进行了座谈交流。

云龙地区检察院完成了党总支和三个支部的换届选举,开展了主题党课和参观左权故居、红军标语博物馆、水口连队建党旧址、“党建知识竞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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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活动。

11月6日,丁子明在专题党课上指出:检察人员应结合工作实际,扎根于湖湘文化沃士,充分发挥湖湘文化的引领、整合、凝聚功能,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的执法理念,塑造高尚的检察职业精神,为湖南打造“三个高地”、担当“四新”使命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阳志刚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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