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开展有序用电的通告
株政告〔2020〕4号
随着低温天气取暖负荷的攀升和工业经济社会用电需求的增长,全省电力供应在局部时段存在一定的缺口,为保障全市电网平稳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有序用电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20〕62号)要求,即日起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市开展节约有序用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用电时段为每日10:30-12:00、16:30-20:30
二、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关键公共设施(学校、医院、车站等)和重点企业用电。
三、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室内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2020年12月30日-31日两天工作日有序用电时段(上午10:30-12:00,下午16:30-20:30)停开空调,其他工作日上午10:00-12:00,下午下班前半小时停开空调。
四、除交通枢纽设施、医疗防疫场站、关系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场所外,所有建筑物外立面灯光照明、亮化工程、景观照明、商业广告大屏等用电设施,在有序用电时段一律关停。
五、除公益性、服务型场所外,所有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宾馆酒店、娱乐休闲场所室内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每日10:30-12:00、17:00-19:00暂停空调和电热锅炉用电。
六、用电企业要服从有序用电安排,统筹安排生产计划,错峰避峰生产,不得以生产、经济效益等原因拒绝执行有序用电。全省高耗能行业用户要在我市电网负荷高峰时段主动压限企业非生产性负荷和辅助生产负荷用电。
七、国网株洲供电公司要认真分析电力供应形势,提前发布供需缺口信息,细化有序用电措施,配合各级党政机关向有序用电参与企业做好沟通解释、妥善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广大市民要节约用电,在我市电网高峰时段主动减少电热水器、空调、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使用频率,避免出现负荷重引起的线路跳闸等情况,确保用电安全。
株洲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来源:株洲市人民政府
编辑: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