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10月9日讯(记者 苏莉雅)10月9日,记者从株洲市医保局获悉,2021年度株洲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经开始,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80元/人•年,正常参(续)保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2021年度株洲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80元/人•年,特困人员、1-2级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低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140元/人•年。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的正常参(续)保时间,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12月31日前参保缴(续)费的,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6月30日前续费的,当月补缴次月享受待遇;7月1日起停止当年度的个人缴费补缴。
“在校学生儿童以学校(含大、中、小学和幼儿园)为单位,秋季开学时统一办理。”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其他城乡居民(含未参保学生)新参保,直接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在株洲取得居住证的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凭居住证在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市民可凭身份证或医保手册到华融湘江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长沙银行等银行株洲市各网点缴费。也可以下载‘湘税社保’APP或扫码‘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进行缴费。”
城乡居民办理参保时,可就近任选一家市内定点医院作为住院首诊医院,原则上在首诊医院住院并享受医保待遇。因病情需要在市内非首诊定点医院就诊的,由就诊医院医保科负责办理转诊手续;因病情需要或急诊在市外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的,按株洲异地就医政策办理异地就医联网手续。
记者了解到,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累计最高补偿额为30万元,合计45万元;社区门诊统筹累计最高保险金额为420元;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累计最高保险金额分别为360元和600元;学生儿童可另享受意外伤害门诊及住院、意外伤残补助和意外身故补助。
来源:红网
作者:苏 莉雅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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