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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元检察: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
2020-09-19 15:39:33 字号:

株洲天元检察: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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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会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9月19日讯(通讯员 彭雅愉 胡杰 刘雨薇)9月18日上午,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一场涉民营企业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这是最高检出台《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后,该院首次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认真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以及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宣读和出示了全案的证据材料,详细阐述了拟不起诉意见和理由,并综合全案进行了释法说理。鉴于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补缴应纳税款,且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提出拟对嫌疑人作不起诉决定。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仔细研读案件相关材料和相关法律条款,就认罪认罚、从轻情节等方面对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询问,承办检察官一一作了解答。

会议现场,犯罪嫌疑人深深忏悔,表示今后一定引以为戒,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各方听证参与人针对此案充分发表了意见。

在经过独立评议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该案拟作相对不起诉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并认为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听取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体现了主动接受监督的诚意,该案的处理也是积极响应最高检“六稳六保”的文件精神的体现,表示今后将继续关注和支持检察工作。

此次公开听证会,既是检察机关阳光司法的生动实践,也是一堂发人深省的法治课。近年来,天元区检察院着力强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多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建议公开送达等检务公开活动,用“看得见”、“听得清”、“摸得着”的方式深化检务公开,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推进阳光检察,大力提升执法办案透明度、公信力,把公开作为检验执法行为规范的标尺,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提升检察执法办案的公信力。

来源:红网

作者:彭雅愉 胡杰 刘雨薇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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