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9月2日讯(通讯员 肖灿)近日,醴陵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益阳市桃江县人民法院和桃江县交警大队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扣押一台猎豹牌SUV,这是醴陵法院在涉黑涉恶案件中运用湖南省交警总队车辆查控平台扣押到的首台车辆。
被执行人胡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醴陵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对其违法所得30428元予以继续追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干警通过数字法院查控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台猎豹牌汽车,但苦于没有相关线索,虽多次上门查找,一直未扣押到车辆。
上述案件系涉恶犯罪案件,在当地影响恶劣。为实现扫黑除恶“打财断血、黑财清底”的目标,醴陵法院执行局一边继续加大财产查控力度,一边层报省湖南高院将协助扣押车辆的请求反馈至湖南省交警总队车辆查控平台,商请交警部门协助查找车辆线索和扣押车辆。
不久,一通来自桃江的电话使得案件的执行迎来了转机。桃江县交警大队根据省交警总队车辆查控平台提供的信息查到了被执行人胡某名下猎豹车的行驶轨迹,并在桃江城区对该车予以暂扣。接到电话后,案件承办法官迅速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将扣押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传送至桃江法院,委托其代为扣押车辆。至此,在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下,相隔一百多公里的三家单位通过线上的紧密协助,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顺利扣押到车辆。
目前醴陵法院已经与桃江法院办理了车辆交接手续,下一步案件将进入评估拍卖程序。
来源:红网
作者:肖灿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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